轉知「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有關「為維護醫事人員健康並顧及服務對象安全,請醫護人員或醫院執勤之實習生踴躍接種『A/H5N1流感疫苗』」訊息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函  
    機關地址: 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傳  真: 04-25261525
    承 辦 人: 林敏娟
    聯絡電話: 04-25265394#3502
    電子郵件: der6033@taichung.gov.tw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07月18日
  發文字號: 中市衛疾字第1030081417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為維護醫事人員健康並顧及服務對象安全,請轉知 貴院醫護人員或醫院執勤之實習生踴躍接種「A/H5N1流感疫苗」,請 查照。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管103年5月12日新字第1030400352號函及「103年人用流感A/H5N1疫苗自願接種計畫」辦理。
  二、 鑒於目前我國鄰近國家,動物及人類感染H5N1流感之疫情仍持續發生,相關文獻指出其平均致死率約60%以上,為維護國人健康,我國採世界衛生組織(WHO)之 Strategic Advisory Group of Experts(SAGE)建議,醫療第一線工作人員為高危險族群,為該計畫接種對象,應接種過疫苗後再執行業務。
  三、 接種時間:即日起至103年8月31日止,共需接種兩劑(已接種完第一劑,未於本年8月31日前完成第二劑者,可於本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 檢送本市各區衛生所門診接種時間(附件一)請先洽詢後再行前往接種。
      
   
正本: 臺中市各醫院
  副本: 本局疾病管制科、中國醫藥大學、中山醫學大學、弘光科技大學、國立台中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