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100年第二次專技高普考試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檢送100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普考試集體報名時程及注意事項如附,請擬報考「醫事放射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護士」、「牙體技術師」及「營養師」之同學參閱相關說明,謝謝!
100年第二次專技人員高普考試集體報名時程分別如下:
一、「醫事放射師」(99年起採電腦化測驗方式)
- 考試名稱:「100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 暨牙 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 網路報名期間:4/8-4/19下午5時止
- 報名表件繳交期限:4/20下午5時止<由班代收齊後繳至研發處實就組(耕書樓3F)>
- 報名表件:
(1)報名履歷表
A.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1吋照片1張(貼於正面)
B.繳款證明(貼於背面)
(2)切結書
(3)二技畢業者須另繳實習證明 - 考試日期:7/23-7/25
※由學校集體報名者,請務必填寫「在校生學號」
※再次提醒:凡完成報名手續者,報名費概不退還;未能於7月23日前拿到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者,請勿報名。
二、「醫事檢驗師」、「護理師」、「護士」、「牙體技術師」及「營養師」
- 考試名稱:「100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暨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試、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
- 網路報名期間:4/15-4/26下午5時止
- 報名表件繳交期限:4/27下午5時止 <由班代收齊後繳至研發處實就組(耕書樓3F)>
- 報名表件:
(1)報名履歷表
A.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1吋照片1張(貼於正面)
B.繳款證明(貼於背面)
(2)切結書
(3)二技畢業者須另繳實習證明 - 報考「營養師」者,請於6/24前繳交:實習證明影本及成績單影本至研發處
- 考試日期:7/30-7/31(8月1日為牙體技術師實地考試)
- 集體報名者,由學校於100年6月30日前,統一函送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影本至考選部;應考人於學期結束後(100年6月30日前)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延畢)者,其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請自行於100年7月8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補驗。未完成補驗者,寄發之入場證上均加註「暫准報名」字樣。
※由學校集體報名者,請務必填寫「在校生學號」
※再次提醒:凡完成報名手續者,報名費概不退還;故請確認可以在考試當天拿到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者再報名哦!
| 附件下載 | |
| 100-02報考說明_醫事放射師 | |
| 100-02報考說明_醫檢護理牙技營養師 | |
